北京磐海律师事务所接受被申请人三亚某公司的委托,承办了一起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仲裁案。近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做出裁决,驳回了申请人深圳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本案为磐海所在涉区块链资产领域又一成功的经典案例。
本案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合同是否有效。
我们接受委托后,针对本案的特点,主要从投资虚拟货币,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这一角度进行突破,我们搜罗了近些年国家针对虚拟货币制定的相关政策,如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等相关政策,提出该案涉合同因违法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而无效的答辩意见。
申请人一方的代理人则认为,案涉合同虽然与投资区块链相关标的资产有关,但并未指向比特币,因此案涉合同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是有效的。
仲裁庭观点
仲裁庭认为,从被申请人提供的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可以看出,案涉合同即使并非单一的指向比特币资产,至少也包含比特币或者与比特币类似的其他资产,而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 2017 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 2018 年《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等规范性文件。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是禁止非法募集资金投资于比特币或其它类似的虚拟货币项目的,上述金融监管措施系为金融安全和公共利益而设,构成法律上的公序良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案涉合同,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仲裁庭据此驳回了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从裁决书的说理上看,仲裁庭基本上采信了我方的全部答辩意见。
启示
1.本案涉及到虚拟货币投资相关,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国家还没有针对虚拟货币制定正式的法律,但是各部门已经发布了不少政策、通知。因此可以利用国家政策性文件,来实现案件的突破。
2.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专业性都比较强,当事人遇到类似案件时,应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以实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