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海业绩 | 闫飞律师代理三河市寻衅滋事案被不予起诉。


2019-08-01 907

近日,北京磐海律师事务所闫飞律师代理的河北省三河市三尚聚龙商贸城经理L某某被指控寻衅滋事罪一案,经过闫飞律师在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卓有成效的辩护,L某某被三河市某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最终决定不予起诉。

本案因涉及三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河市公安消防大队、三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河市公安局等四部门,在当地属于重大案件。该案较为敏感,当事人处境极为不利。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北京磐海律师事务所迅速组建了由闫飞律师主办的律师团队,为争取有利时机,在接受委托后闫飞律师多次与当事人进行当面沟通,数次前往三河市针对案件的定性问题和案情细节与办案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办案检察机关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采纳了磐海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决定书

一直以来,北京磐海律师事务所针对疑难复杂的涉刑案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以勤勉、务实、高效的专业化精神,充分发挥团队作战的优势,为委托人在人身限制方面争取最大幅度的宽限,获得了委托人的充分信赖。